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紧抓实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将“八小时以外”纳入监督视线,紧盯节日期间各类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大力弘扬廉洁文明过节新风尚。
二、筑牢规矩意识,恪守纪律底线
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杜绝侥幸心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切实守住行为底线。严禁违规吃喝、酗酒滋事和发生酒驾醉驾等行为;严禁违规收受名贵特产或礼品、礼金、消费卡,特别是“天价”月饼、蟹卡蟹券;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者向他人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参加其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高消费活动;严禁在公共场合或者在群众面前颐指气使、耍特权、逞威风等;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酒局”“联谊聚会”等活动;严禁纵容、默许配偶、子女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严禁发生值班不在岗及在岗不尽责等违反值班纪律行为。
三、紧盯关键问题,强化监督执纪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继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紧盯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作风顽疾,聚焦“关键少数”、重点领域,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以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坚持“风腐一体”同查同治,深挖细查背后的利益交换、请托办事等腐败问题,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持续强化警示震慑,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